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郴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 再延长 30 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郴州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