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07〕5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中省驻郴各单位: 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对优化城市卫生服务机构、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群众负担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湘发〔2006〕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为目标,合理调整和配置城市卫生资源,促进优质资源进入社区,努力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医院以及预防保健机构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布局;坚持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社区,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质量;坚持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坚持全市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坚持惠及群众。 (三)工作目标 2006年底启动郴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8年启动资兴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2007年郴州市城区以街道办事处辖区和郴州经济开发区为单位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建成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2008年全部完成郴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施、人员配置达到省里规定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100%;到2010年,郴州市城区和资兴市城区建成基本机构设置合理、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完善和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与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向医院模式发展。 (五)根据全市统一规划,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政府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以诊所、医务室(所)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原则上一个街道办事处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距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较远的居民区可适当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业务管理和指导。 (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进入社区。郴州市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原则上由北湖、苏仙两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承办或转型设立;对现有卫生资源不足的,辅以改扩建和新建,也可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 (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功能要求及房屋、设备等基础设施和人员配置基本标准按照《湖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指导标准》执行。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政府要按照全市统一规划,制定实施计划,分期组织实施。要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对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开展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三、提高社区卫生服务队伍素质 (八)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全员转型培训,掌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人员进修培训基地,有计划地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到医院和卫生保健机构进修学习,实施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培养社区卫生服务技术骨干,并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接受全科医学教育。 (九)二、三级医院的医务人员要参与社区卫生服务,鼓励主治医师以上离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继续服务,其离退休待遇不变。要采取措施,稳定社区卫生服务队伍,妥善解决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职工基本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问题。 四、改善社区卫生服务 (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管理职能,严格监测和及时报告疫情,普及全民健康教育,搞好居民健康普查,建立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档案,开展经常性的健康咨询和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落实儿童免疫规划和妇女儿童系统保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将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十一)创新社区卫生服务模式。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卫生需求,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积极开展老年人、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及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与指导妇女和儿童保健,做好社区巡诊、预约转诊、家庭病床及护理等服务。推行家庭契约式服务,逐步建立家庭保健医师制度。在参加医疗保险的人群中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健康管理制度。 (十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大中型医疗机构的密切协作,提高基本医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局要按照区域管理的原则,明确市城区二、三级医院对口扶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城区二、三级医院要采取下派技术人员、支持技术设备、接受人员进修和联合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等形式,加大对口扶持力度,促进优质医疗资源进入社区。市城区二、三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前,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可以计入下农村基层服务的时间。探索和建立切实可行的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开展社区首诊制,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承担二、三级医院的一般门诊、康复和护理服务。 五、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十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属于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原则,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服务工作需要和精干、效能的要求,实行定编定岗、公开招聘、合同聘用、岗位管理、绩效考核的办法。对工作绩效优异的人员予以奖励;对经培训仍达不到要求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要改革收入分配办法,加强和改善工资总额管理,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的收入不得与服务收入直接挂钩。 (十四)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严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技术服务项目的准入。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必须符合设置规划,具备规定条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申报、审批、注册、登记手续,明确服务范围和内容,健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要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确保医药安全。对不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要及时调整、辞退;对未经批准注册擅自开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依法予以纠正;对不履行职能职责、社区居民不满意的,要督促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注销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资格。 六、完善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政策措施 (十五)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统一组织实施。规划、建设部门要根据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建设用地。解决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根据实际情况可从已建好的社区用房调剂解决。确需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给予支持。城市市政建设和各类开发建设拆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房的,当地政府要督促建设单位按不少于原有面积,采取新建或购房置换等方式予以补偿。新建、改建居民小区,当地政府或建设单位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的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用房纳入居民小区建设规划,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其费用列入开发建设成本,房屋产权依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未达到上述要求的,规划、建设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市辖北湖区、苏仙区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着力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十六)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支持力度。财政部门要研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成本核算办法,并根据社区人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数量和质量以及相关的成本,合理核定并安排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按照“建成一个,补助一个”的原则,经财政、卫生部门核定完成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市、区(市)财政按照辖区常住居民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安排补助经费,市、区(市)财政的分担比例为2:3。补助经费主要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公益性服务的补助。同时,市、区(市)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并加强对补助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使用效率。 (十七)充分发挥社区卫生服务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市、区(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规定的社区卫生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合理确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费用报销比例,引导参保人员首诊、小病、康复在社区。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十八)社区卫生服务收费应严格遵守《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费优惠政策,免征地方政府性基金;禁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征收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税费。 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领导 (十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各级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有关协调、配合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目标的实现。市政府成立郴州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卫生、机构编制、发改、民政、财政、人事、劳动保障、建设、规划、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和北湖区、苏仙区、资兴市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机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发展。 二○○七年三月八日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