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 2011 〕 15 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调煤保电工作,保障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调煤保电工作的通知》(湘政发〔 2011 〕 3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调煤保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省电力供应日趋紧张,为满足全省生产生活用电的需要,省政府强化调煤保电的各项措施,实行完成电煤任务与煤矿生产证照挂钩、与当地电用计划挂钩、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三挂钩”措施。我市当前正处于加速推进“两城”建设的关键时期,充足的电力供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煤炭生产企业、发电企业要充分认识调煤保电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坚决措施,把调煤保电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电煤任务。 二、确保电煤任务落实到位 (一) 2011 年 10 月 1 日 到 2012 年 9 月 30 日 ,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电煤任务为耒阳电厂 80 万吨、湘潭电厂 30 万吨、华润 AB 电厂 298 万吨,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产煤县市区的煤矿数和煤矿规划生产能力,将任务进行了分配,各产煤县市区要将任务按月分解落实到煤矿(见附件 2 )。今后每年由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省政府要求对产煤县市区的电煤任务指标予以分解下达。 (二)煤炭企业供应的电煤必须是热值在 3500 大卡以上、适合用于发电的煤种。煤炭企业应按要求向电厂供应电煤,不得掺杂使假,鼓励煤炭企业向电厂点对点直销电煤,建立长期供销关系。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电煤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掺杂使假和压质压价行为进行查处。物价部门要在电煤价格异常波动时依据《价格法》对价格实施干预。 三、确保全市电力供应 我市水力发电企业要充分利用好水资源,最大限度利用水能发电,增加水电供给。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全市的用电管理,坚决打击违法用电、浪费电能的行为,优先保障民生用电和重点项目、纳税大户用电。郴州电业局、郴电国际要科学调度,切实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未经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拉闸限电。 四、加强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 (一)省政府从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 按新的标准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我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由物价、财政、煤炭等部门共同做好征收工作。各产煤县市区必须按照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完成电煤和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任务。 (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煤炭局将 201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的 740 万吨的非电煤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分解落实到各产煤县市区,要求足额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煤炭生产企业每销售 1 吨煤炭,应缴纳 10 元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三)煤炭生产企业送耒阳电厂、湘潭电厂的电煤免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对未完成市政府下达电煤指标的部分,按 200 元 / 吨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未完成电煤任务累计数量较大的,县市区政府要对相关煤矿企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 (四)各产煤县市区财政局实行一矿一票按月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并于每月 10 日前直接缴入省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不上缴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由市监察局对截留、挪用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行为进行查处。省返还的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具体分配和使用由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煤炭局研究提出具体方案报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必要时,经省政府批准,在有关县市区依法依规设立征收检查站,按 200 元 / 吨的标准征收出省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市政府抽调财政、煤炭、交通运输、公安、物价等部门人员实施检查征收工作。 (六)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必须统一使用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费书》。 五、做好煤炭资源配置工作 对适合做电煤的煤炭资源,设置一定附加条件,优先对发电企业进行“招拍挂”,对其他煤炭资源,面向市场“招拍挂”。火电企业在获得煤炭采矿权 3 个月内,必须开展实质性的工作,否则,依法收回采矿权,重新进行“招拍挂”。 六、加强对调煤保电工作的领导 (一)调整郴州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1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就调煤保电任务计划、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等工作进行统一调度、指挥和考核。各产煤县市区要进一步加强调煤保电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当地电煤供应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对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电煤供应指令性任务负责。各产煤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调煤保电具体工作办法。 (二)建立调煤保电工作责任制。市政府与产煤县市区政府签订调煤保电工作责任状,产煤县市区政府与煤矿签订责任状,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按旬考核、通报产煤县市区调煤保电任务完成情况,按月考核、通报全市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完成情况。连续 1 个月完不成任务的,由市监察局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和市煤炭局约谈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连续 2 个月完不成任务的,由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适时启动行政问责程序。严格执行“三停三挂钩”,对未完成调煤保电任务的县市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暂停其所有新上项目及技改项目审批,市财政局暂停其有关财政资金转移及支付办理,市国土资源局暂停其所有土地及矿产资源项目审批;各产煤县市区调煤保电任务情况与新型工业化考核及电力负荷指标分配挂钩(包括煤矿调煤任务完成情况与供电负荷、生产证照挂钩,未完成调煤保电任务的煤矿限制其用电和证照年检年审);各煤矿调煤保电任务完成情况与火工产品供应审批挂钩,未完成调煤保电任务的煤矿,公安部门限制火工产品供应审批。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政府将组织监察、经信、煤炭、财政、物价、税务、审计等相关部门对产煤县市区调煤保电工作、煤炭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县市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 (四)各级各部门应切实加强对电、煤生产的组织领导,为电、煤企业创造优良的生产环境。 七、本通知各项规定从 2011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 1. 郴州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2. 郴州市煤矿调煤保电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年任务 分配表  3. 郴州市调煤保电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月任务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1   郴州市调煤保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顾 问:戴道晋 市委书记 组 长:向力力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首建中 市政府副市长  雷晓达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黄泽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 吴 峰 市政府副秘书长  向罗生 市发改委主任  李建军 市经信委主任  邝良桃 市煤炭局局长  段小卿 市审计局局长  谢革非 市财政局局长  王章斌 市物价局局长  曾凡军 市安监局局长  杨继根 市工商局局长  吴兴国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 李立平 市国税局局长  潘寿民 市地税局局长  李湘惠 市监察局副局长  张湘酃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 谢建国 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 杨相坚 郴州煤监分局局长  万聚金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章百佳 市经信委联合工会主席  邓 恒 市煤炭局纪检组长  邓光坛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 李伟维 广铁(集团)郴州车站站长  周 斌 市能源监察和电力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易泽茂 郴州电业局局长  付 国 郴电国际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主任李建军任办公室主任,市煤炭局局长邝良桃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 2 郴州市煤矿调煤保电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年任务分配表 201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12 年 9 月 30 日 县市区 煤矿数 耒阳电厂(吨 / 年) 湘潭电厂(吨 / 年) 华润 AB 厂计划数(吨 / 年) 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产量数(吨 / 年) 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金额(万元) 北湖区 3 21609 58540 146512 146.512 苏仙区 8 52479 142170 321457 321.457 资兴市 16 98784 267617 741125 741.125 桂阳县 7 49392 133807 416812 416.812 宜章县 31 8700 201216 568681 1933328 1933.328 永兴县 47 370440 1003554 1988343 1988.343 嘉禾县 23 185220 501777 1031171 1031.171 临武县 18 112160 303854 821252 821.252 合计 153 800000 300000 2980000 7400000 7400 备注: 1. 耒阳电厂、湘潭电厂调煤保电任务为指令性计划任务。 2. 耒阳电厂、湘潭电厂电煤不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3. 华润 A 、 B 厂电煤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10 元 / 吨(以后省里有新政策再作调整)。 4. 调煤保电任务按产煤县市区煤矿规划生产能力分配(鲁塘矿区、荷叶矿区、高亭司分公司除外)。 5. 收取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产量数按各产煤县市区实际生产能力减去省网调煤保电的产量的 92.5% 计算,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 10/ 吨收取。 6. 省网任务按生产能力 6 万吨 / 年调煤保电 6174 吨 / 年; 9 万吨 / 年调煤保电 9261 吨 / 年; 15 万吨 / 年调煤保电 15435 吨 / 年。华润 A 、 B 厂任务由县市区调控。 7.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附件 3 郴州市调煤保电及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月任务表 2011 年 10 月 -2012 年 9 月 县市区 耒阳电厂 ( 吨 / 月 ) 湘潭电厂 ( 吨 / 月 ) 华润 AB 厂 ( 吨 / 月 )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 ( 万元 / 月 ) 北湖区 2160.9 5854 12.2090 苏仙区 5247.9 14217 26.7880 资兴市 9879 26762 61.7610 桂阳县 4939.2 13381 34.7340 宜章县 870 20121 56868 161.1110 永兴县 37044 100355 165.6950 嘉禾县 18522 50178 85.9310 临武县 11216 30385 68.4380 合计 80000 30000 298000 616.667 备注: 1. 调煤保电任务数按 10 个月计算,预需 2 个月机动调节。 2. 煤炭价格调节基金按 12 个月计算。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