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郴政发〔 2013 〕 4 号 郴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创新型郴州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建设创新型郴州,是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湖南战略决策的重大部署,是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开放郴州战略目标的必然抉择。为推进创新型郴州建设,根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 2012 〕 6 号)、《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 )》(国发〔 2005 〕 44 号)和《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湘发〔 2012 〕 7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开放崛起、转型发展、着眼国际化、建设新郴州”的战略部署,抢抓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郴资桂“两型”社会示范带建设、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重大机遇,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以支撑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推进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着力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以开放促创新、以创新促转型、以转型促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为主的轨道,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实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 到 2015 年,全市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全社会创新格局基本形成,具有郴州特色的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为创建创新型郴州打下坚实基础。 ——创新能力增强。创新型专业人才明显增加,科技人才资源总量达到 27 万人左右。每百万人口年度专利授权数量达到 180 件以上; ——创新要素集聚。建设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 10 家,其中省级以上 5 家 ; 建设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60 家,其中省级以上超过 10 家 ; 创建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基地) 10 个以上,形成创新集群效应; ——创新投入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 1.6% 以上,各级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各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用于科技事业的支出争取达到或超过国家对科技进步先进市的财政投入要求; ——创新绩效突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 55% 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 25% 以上 , 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突破 1000 亿元; ——创新环境优化。全社会形成崇尚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公众科学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创新成果在城乡管理和社会发展领域广泛应用,支撑创新的人才体系、投融资体系、政策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把郴州建设成为湘粤赣省际区域科技创新及产业化的重要基地。到 2020 年,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60%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 2.5% 以上,其它主要指标比 2015 年都有大幅提高,基本达到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综合创新能力进入全省先进先列。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坚持培育发展和承接转移相结合,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电子信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四大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打造,把新能源、文化创意、生物医药等三大产业作为全市经济的先导产业来培育,加快形成新兴产业新的增长支柱,构建新的增长极。 以“数字郴州”、“国家‘十城万盏’ LED 应用示范城市”为抓手,加快建设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物联网、 LED 节能照明和新型显示产业、数字化整机和电子元器件、电子商务以及创意软件等电子信息新兴产业;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以高性能材料为突破口,大力发展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化工新材料、绿色建筑新材料、稀土新材料等新型材料产业;以承接引进和强化基础配套能力为路径,大力发展工程机械整机及零部件、特种及乘用电梯、数字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精密数控机床、筑路机械、食品加工机械等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为机遇,重点提升发展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环保服务、环境装备与洁净产品制造、环境基础设施与环境污染恢复治理等节能环保产业;以智能电网建设为支撑,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逐步实现碳基能源向新能源转化。以生物资源利用研究为重点,发展现代新型中药、现代生物技术药物、化学药物、生物育种、生物产品研制等生物、生态环保产业。 (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加强对传统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更新,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全市产业优化升级和高端化发展,加快重点领域产业化和规模化进程。支持推动全市传统产业基地建设,增强传统产业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能力,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群,塑造一批自主开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具有较大经济规模的传统优势企业和集团。 以推进信息化为重点,积极推动三网融合,推动信息技术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以网络集聚创新资源,充分利用虚拟环境,为传统产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拓展传统产业发展空间。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推动有色金属、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向高端发展,改造提升冶金、轻工、食品、建材等传统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在有色金属产业领域,重点开发、推广和应用有色金属采、选、冶、加工关键技术,共伴生矿、低尾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贫矿、难选冶矿石利用技术;在装备制造产业领域,重点抓好铸造、锻造与机械制造产业的对接和提质升级,实现智能化生产,推进研发制造与生产服务融合发展,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业规模化整体实力;在化工产业领域,重点开发、应用有色金属化工、氟化工、精细化工和日用化工技术;在建材领域,大力开发新型墙体材料、建筑装饰等装修材料新产品。 (三)加快现代农业科技创新 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全市农业共性技术研发,鼓励涉农科研机构开展农业科技攻关。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提高大宗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精品名牌。 推动现代农业技术创新。围绕主要农产品的保障供给,加强品种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机装备与制造等技术研发;推进农机化示范基地和机耕道建设,加快畜禽、蔬菜、花卉苗木等产业设施化进程;推广应用喷灌滴管、连栋大棚、无土栽培等先进耕种模式;加强林业产业科技创新,加强水安全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加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创新。 开展农业信息化试点示范。结合“三网融合”、“村村通宽带工程”建设和全省新农村信息化试点市建设,整合“ 12316 ”三农服务热线、“ 12396 ”科信通系统、农村廉政直通车、郴州农经网、农村远程教育等信息资源,搭建融政务、商务、服务于一体的郴州农经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各个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结合全国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城市建设,加快构建具有全国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物流体系。 (四)创新引领现代服务业 大力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政策、技术和内容创新。发展以电子商务为重点的互联网经济 , 加快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经济、会展经济等新型服务业;加快交通运输、仓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创新发展,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提升流通效率。加快各类物流园区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物流企业整合和战略重组,推动工商企业物流业务实行外包,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 以促进产业化为目的,做大做强科技服务业。立足企业技术创新和公共科技服务需求,重点发展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创业孵化和科技咨询等服务业,促进企业之间及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信息传递、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创新与信息及高端科技产业的融合。 加大国家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建设力度,推动我市研发设计服务业、文化创意业、信息服务业、技术创新服务业和外包服务业等现代高技术服务业的发展,力争到 2015 年,实现高技术服务业增加值超过 100 亿元。 (五)发展民生科技 深化“两型”社会改革创新,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土地管理、科技、财税、金融等体制创新,构建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创新体系。继续支持资兴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先进示范区、永兴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和宜章、桂阳、苏仙、北湖等县区创建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工作,为建设可持续发展城市打牢坚实基础。 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的技术创新,着力突破重金属污染防治、天然林保护、流域治理、生态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的技术难题。依托湖南省“亚欧水资源研究和利用中心”国际合作平台,构建东江湖水资源保护和利用体系,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修复补偿机制。 积极推进卫生领域科技创新,以重大疾病防治技术攻关和适宜健康技术推广为重点,提高人口健康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以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为基础的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高全民医疗卫生和科技服务水平。 开发电子政务、城市管理数字信息化、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救助、城市火灾监控报警及应急处理、地质灾害预防等公共安全应急技术体系,提升应对公共安全灾害事故与突发公共事件能力。 (六)培育创新主体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集成资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群体。实施中小微企业扶持工程,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研发资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跟踪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需求,帮助争取中省有关中小企业的科技扶持政策和项目;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支持创新能力强、产业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实施重点创新型企业创建工程,培育建设 30 家重点创新型企业,使之成为行业科技创新带头骨干企业、示范企业。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按中省有关政策进行加计扣除。对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的企业,由市产业引导资金给予补贴资助。鼓励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对按程序认定为市、省、国家级的研发机构,分别给予 5 万元、 20 万元、 50 万元的奖励 , 并对研发机构组织的技术攻关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七)建设创新平台基地 统筹规划、政策引导,加快建设一批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信息服务、产业孵化、技术检测等创新平台。支持企业组建实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全市范围内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所有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并在我市优势领域建立联合研究机构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化科研事业单位改革,组建郴州市应用技术开发研究平台,统筹协调全市技术创新活动。加强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科技竞争情报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农业信息服务、科技创业服务、科技人才服务等六大公共服务平台。 进一步优化园区和基地创新功能环境,增强创新的集聚和辐射功能。选择 3-5 个产业集群较好的园区,帮助构建区域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努力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重点支持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加快推进旧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使之向科技工业园区、生态工业园区转型。 鼓励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建设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科技创新孵化体系。出台支持孵化器建设和发展的政策,在土地使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政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对孵化器发展进行鼓励支持。鼓励市直及全市省级产业园区结合产业定位,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投资机构以及个人独资或合资兴办孵化器,引导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 (八)完善创新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协同创新的原则,构建完善郴州特色创新体系。加大政府对创新的引导投入,组织实施产学研结合创新专项,产学研结合专项引导资金根据财政收入状况和产学研工作要求逐年增长,用于支持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转化、关键技术与共性技术攻关、产学研结合创新型企业的创新能力建设。 进一步探索市校、厅市合作的新途径、新方式,明确具体合作方向,深化合作内容。鼓励省内外科研院所和高校来郴建设重点实验室、研究所、技术转移中心以及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等,把市校合作、校企合作推向深入。 加强区域创新合作。通过引智招商、课题合作、技术招标等形式,争取外地的国家和省级科研机构落户郴州。鼓励和支持本地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到市外建立科研机构,就地消化国际国内先进技术。 (九)培养创新人才 通过聘请、兼职、合作研究、技术指导、技术入股、科技咨询等形式,鼓励和吸引各类专业人才来郴创业。有计划地培养一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和技术实用人才,建立科技人才的后备队伍。重视全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科技企业家的培养,加快科技创新团队建设。 健全创新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市政府设立科技进步突出贡献奖、技术进步奖、科学发明奖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等,对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团队和个人实行重奖;对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的企事业单位、团队和个人,给予配套奖励。探索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的多种分配形式,努力解决引进人才在住房、医疗保健、子女入学等方面的问题。 对引进和储备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有关优惠政策按《郴州市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郴发〔 2010 〕 12 号)执行,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以更优厚的待遇引进创新创业人才。 (十)转化创新成果 在坚持原始创新、集成创新的同时,注重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作为创新的重点。转变忽视科技成果转化的观念,改革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转化和产业化的服务体系,促进省内外先进科技成果来郴州落地转化。 发挥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方面的引导作用,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试制和科技企业技术孵化的扶持政策,调动各方参与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大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奖励力度,对向我市企业输出技术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含个人)按技术合同交易金额补助 1% (最高不超过 10 万元);对接收高校、科研院所(含个人)科技成果并进行转化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 2% (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进行补助,并对从事科技成果引进转化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企业,由受益财政进行奖励。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合作体系建设。按照合作互惠的原则,与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资源富集城市建立技术合作与开发联动机制,把我市的科技有效需求与外地的科技有效输出有机地结合起来。 (十一)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引导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主体,支持企业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和战略,按标准规范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开展专利预警分析与布局研究,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产出量,增加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推动我市同行业企业组建知识产权战略联盟,增强我市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力。支持和鼓励企业依托自身核心专利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定,积极推进品牌战略。培养一批专利代理人和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 进一步加大政府对专利专项的支持力度,制定《郴州市专利奖励办法》,对授权专利按照中省有关政策给予奖励和资助。对企业购买国(境)内外发明专利并在本地实施转化的项目,可按规定优先列入市级科技项目。 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推动企业依法联合维权和海外维权。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建立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创新型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创新型郴州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 具体负责创新型郴州建设组织实施有关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创新型郴州建设的统筹协调。 (十三)加大科技投入。加快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本为主体、金融资本为支撑、社会资本齐参与的创新创业投融资体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的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培育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培育和引进风险投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展可以转让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权质押担保业务,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支持,加快发展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引导鼓励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在法律规定框架内探索建立科技担保公司,建立自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体系。 (十四)深化管理创新。深化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和管理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公共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政府绩效考核办法,促进公共权力透明规范运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和核准制,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科学决策机制和项目储备制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管理职能,建立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进科技项目管理改革,创新科技项目审批和监督机制;建立自主创新能力与创新绩效相互促进的机制。 (十五)营造创新环境。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制约自主创新和生产力发展的陈旧观念和思维定势,促进发展动力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发展方式向内涵集约型转变、发展路径向生态循环转变、发展空间向多维领域转变。深入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组织协调传媒界、教育界、科学界与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加快建设郴州科技馆,规划建设若干标志性文化、科普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创新形象。 郴州市人民政府 2013 年 4 月 18 日 责任编辑/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