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CR-2014-00012 郴政发〔2014〕10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支持LED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部门管理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LED产业发展,打造LED千亿产业集群,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13〕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LED产业发展规划,特提出如下支持意见。 一、促进项目投资建设 1.加大投资支持。对新增或扩建的LED产业链外延、芯片、封装、应用、衬底材料等投资项目,给予设备投资支持。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下的由受益财政给予设备总额6%的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超出5000万元部分由受益财政给予8%的专项资金支持。 2.吸引重大项目落户。对外延、芯片、封装、应用、衬底、材料等投资额度超过1亿元的重大LED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对LED企业总部落户我市的,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给予优惠政策。 3.鼓励行业组织投资。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产业联盟等中间组织组团投资LED项目。对中间组织统一组团投资的LED项目,除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外,由受益财政按项目投产时实际到位投资总额(含项目用地、基建和设备购置投入,不含项目建成投产后的追加投资额)的3‰给予组织者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 4.扶持LED企业自主创新及产业化。对LED重大产业化、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重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项目给予支持。项目采用企业申报或招标方式进行评选,经评审通过后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5.鼓励企业技术升级。对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由受益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及重点(工程)实验室等,由受益财政按比例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获得博士后工作站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6.鼓励LED企业创建名牌产品。对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在省人民政府奖励的基础上,由受益财政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对被评为湖南省名牌产品或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3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出口免验企业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7.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工作。企业或相关机构被正式授权为国家或省级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等技术标准制定机构的,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主导制定一项地方标准或产业集团联盟标准奖励5万元;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奖励20万元;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奖励100万元。主持标准修订的,按主持同类标准制定资助额度的60%予以资助。所需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安排。 三、加大市场推广力度 8.加大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力度。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应用节能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政策,加快我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在全市启动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争取5年内,我市的道路照明、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照明基本实现LED照明。 9.组织实施一批LED照明示范工程。率先打造“郴资桂”LED照明核心示范带;在市城区规划建设10个LED景观照明示范点;启动LED室内照明示范工程,发展100个LED照明示范单位。市各级财政对LED照明示范工程按LED照明灯具政府采购价格的15%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10.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LED专业展览。对参加经相关部门核准或统一组织的国内外指定专业展览的企业,给予摊位专项资金支持,国外摊位支持标准为10000元/个,最多不超过2个;港澳台地区摊位支持标准为5000元/个,最多不超过2个;国内摊位支持标准为3000元/个,最多不超过2个。实际摊位费用低于专项资金支持金额,按实际摊位费用支持。 11.鼓励使用本市LED产品。将符合条件的本地LED照明产品依法列入我市政府采购目录,鼓励在综合性价比合理的情况下优先考虑我市LED企业产品,鼓励市政公共照明及郴州高新区内公共照明建设和改造工程选用我市LED企业的产品。 四、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12.支持LED交易市场建设。支持企业投资LED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设,建设单位及进驻企业可参照享受本市相关优惠政策。 13.对电子商务、物流平台建设给予扶持。重点发展制造业直销模式、物联网电子商务应用模式等电子商务新模式,培育全国性电子商务平台和网商龙头企业。建设以电子商务为主的LED物流信息化服务平台。对平台建设给予奖励。 14.支持公共检测、设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我市建立国家级LED产品检测服务中心,对我市的公共检测、设计平台采取招标的形式一次性给予资金支持。 五、完善组织保障措施 15.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领导小组统筹推进LED产业发展,制定全市LED产业发展规划与扶持政策,协调解决影响LED产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落实有关奖励支持政策。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我市LED产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16.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从2015年起新增工业产业引导资金2000万元作为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市LED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关键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场开拓等。鼓励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对LED产业在资金、信贷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以及风险基金加大对LED产业投入。 17.加快LED产业园建设。完善我市LED产业区域布局,以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主要载体,高标准规划建设LED产业园。创新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对进入园区的LED产业项目精简办事流程,实施并联审批。 18.优先保障LED项目用地。各地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应优先考虑LED项目用地,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9.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先引进LED产业相关的管理、技术方面的高层次人才。支持我市高校开设LED照明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培养光电子技术人才和高职人才。 附件:《郴州市LED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14-2020年)》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4年9月29日 下载查看: 郴政发〔2014〕1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