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 2016 〕 13 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 2016 年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 修订情况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我市对 2015 年编制的市政府各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了修订完善,补充增加了 92 项行政权力,取消下放 133 项行政权力,对 252 项行政权力进行了修订。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开修订后的权力清单,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积极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认真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今后有需调整的权力事项,应严格按程序送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并报市政府审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权力清单修订工作,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前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 2016 年修订版)。市政府工作部门要指导下级对口部门做好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工作。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