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 2016 〕 3 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是指从项目提出到开工建设前的各个工作环节,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预可研)、规划选址、土地利用、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环境影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开工报告以及其他专题报告的编制、评估、论证、申报、审批(核准、备案)等一系列工作过程。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我市“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就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意义 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是扩大有效投资,加大项目建设力度的基础和前提;是调整投资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确保投资效益的必要环节。做实项目前期工作,有利于推进“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的实施,加快现代服务业、新型工业、现代农业和新型城镇化重大项目建设进程;有利于优化项目布局和争资立项,提升招商引资实际效果;有利于遵守和执行建设程序,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符合项目稽察和审计要求;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当前,全市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前期,重大前期项目储备不足、论证深度不够、涉及领域不宽,缺乏大项目和特大项目支撑等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县市区(园区)、市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项目前期与项目建设同等重要的理念,建立健全项目前期与项目建设同部署、同调度、同推进、同考核的工作机制,高质量地超前谋划好项目前期工作,为长远发展增强后劲,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二、准确把握重大项目开发储备重点 (一)围绕中省投资导向和重点开发储备项目。 一是瞄准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重大工程,以及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一片一区”(罗霄山片区脱贫攻坚、革命老区开发)、中部崛起和省里“一带一部”、“一核三极四带多点”等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开发储备项目;二是聚焦增加有效供给、扩大需求、拓展网络经济空间、培育中小城市和新型城市建设、资源循环利用、公共教育、精准脱贫攻坚、农业现代化、保障性安居工程、“两供两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国家重大政策开发储备项目;三是对准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企业债券等重大资金开发储备项目;四是依托新型城镇化、产镇融合、循环经济、国家高技术服务创新、服务业改革、低碳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重大试点开发储备项目;五是对接国家 11 大类重大工程包、促进科技、产业发展、新型城镇化、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重大举措和重点领域开发储备项目。 (二)围绕产业发展开发储备项目。 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我市各类优势,摸清重点产业发展现状,理清发展思路,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目标,主动谋划包装重大产业项目。一是突出特色产业和资源。依托我市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开放平台,围绕自然资源、文化、生态、区位等优势,开发储备白银、钨、铋、锡、铅、锌等精深加工,石墨、萤石 - 氟化工、矿物宝石加工与博览,文化旅游和外贸承接等产业项目;围绕粮油、果蔬、茶叶、畜禽、中药材和烟叶等优势产业,开发储备相关重大项目。二是突出提升延长产业链。围绕做强做精有色金属产业,拉伸延长白银、钨、铋、铅锌、锡等五大产业链条开发储备一批项目,强力推进精深加工;围绕做优做大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储备一批生态旅游、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文化旅游和养生休闲旅游项目;围绕培植培育新兴产业,开发储备节能环保、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和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健康养老养生、商贸物流、“互联网 + ”和现代金融等产业项目。三是突出引进战略投资者。认真分析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国内外龙头产业特别是央企的企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优势,确定主攻方向和合作重点,着力围绕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及交易、文化旅游、生产性服务业、新材料、优势农产品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生物医药及农业机械装备等开发包装项目。 (三)围绕重大短板开发储备项目。 一是聚焦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交通、能源、水利、通讯等基础设施“短板”,开发储备一批完善路网结构、增强综合交通运输能力的机场、铁路、公路、航道、互联网、大数据建设项目,以及城市提质扩容的城市道路、供排水、供气、供电、通信建设项目;二是聚焦为提高人民生活服务的文化、教育、卫生、医疗和养老等小康建设“短板”,以健全住房保障、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全民健身养生养老、加大医疗保障、繁荣文化事业为重点,开发储备一批新农村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养生养老等社会民生发展项目;三是聚焦为改善水、土、气、林等生态系统的环保投入“短板”,开发储备一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污染恢复治理、综合回收利用建筑与生活节能项目;四是抢抓国家加大脱贫攻坚、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等重大政策机遇,抓好“五个一批”工程,开发储备一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教育培训、医疗救助和易地搬迁等扶持项目。 三、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工作 (一)建立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储备库。 按照“规划一批、储备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要求,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库,为编制实施年度重大项目计划提供重要依据。进入储备库项目必须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单个项目总投资要求基础设施项目 1 亿元以上,产业项目中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 1 亿元以上、农业项目 5000 万元以上,社会民生项目 5000 万元以上,生态环保项目 5000 万元以上。储备项目必须与部门行业的专项规划及发展规划相协调,提高储备项目的科学性。加强与国省专项规划的衔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省规划笼子,形成“规划引领、上下联动、滚动开发、统筹推进”的项目储备格局。 (二)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储备三年滚动计划。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 2015 〕 2463 号)要求,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科学编制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市、县分别建立重大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库,并与中、省项目库联网。市直部门储备项目不少于 100 个,其中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等各不少于 5 个;县市区各 200 个以上,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各 50 个以上。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抓好收集、在线录入、审核并及时上报。今后申报中省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原则上从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中挑选,未进此项目库的项目不能申报中、省资金。 (三)突出储备重大产业项目。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郴办发〔 2015 〕 24 号)要求,全市从 2016 年起储备重大产业项目 300 个以上,其中农业、工业、服务业各 100 个以上,且逐年有增长,市农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负其责。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和大十字城镇群县市区从 2016 年起储备重大产业项目各 30 个以上,其他县 20 个以上。 四、大力推进重大项目论证、报批 (一)明确年度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要求。 提前一个季度制定全市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除少数特别重大项目外,原则上是年内能开工的项目和向上争取立项的重大项目。全市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总数保持在 150 个左右。各县市区、市本级园区都要编制年度重大前期项目计划。重大前期项目计划实行动态管理,项目单位根据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对项目计划进行增补、调整和更新,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对列入年度计划项目要明确前期工作进度要求,原则上下年开工的项目在本年做好前期工作,最低要求是在确定的项目开工前完成前期工作。 (二)加强项目论证。 抓实对前期项目的分析论证工作,重点对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是否符合市场需求、是否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专项规划以及可行性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设计方案 优化等方案进行深度分析审查,科学论证重大项目。项目建议书可由项目业主单位直接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初步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或工程咨询机构编制。政府投资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论证工作;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在未明确投资主体的情况下,前期论证由政府部门推动,企业入驻后以企业为主体,负责组织后续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主动开展重大项目论证工作。对特别重大项目要采取公示制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强化专家论证,建立健全项目论证的调度机制,提高决策水平,确保项目质量。 (三)加快项目报批。 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郴政办发〔 2016 〕 8 号),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企业投资的核准类项目试行预先出具路条,着力解决部门审批互为前置问题。对审批事项按照取消一批、下放一批、简化一批、合并一批、调整一批的要求,简化优化投资项目手续办理。对已列入国家、省、市规划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划拨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与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同步审批,规划条件、规划用地蓝线图与国土部门的土地勘测定界图同步下达、确认;立项阶段将可研报告、节能评估、招标方式一并审查,一文办结;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规划报建审查进行合并审查批复;建设项目施工图,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独立审图机构进行审查,建设、规划、消防、人防、气象和园林等部门同步参与会审,不再单独组织审查;简化咨询评估环节,规范中介服务,推行网上在线并联审批,严格落实审批时限。对一些手续办理复杂且较慢的项目,每年由市政府组织开展 2 次以上集中联合审批。对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开辟绿色通道。 五、认真履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职责 建立郴州市重大项目前期和争资立项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第一召集人,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为第二召集人,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房产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新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市国资委、市重点办、市扶贫办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综合、调度、跟踪、推进项目前期和争资立项等日常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和管理市重大项目储备库;负责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和积极争取中、省发改口资金;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产业项目的前期工作;抓好服务业项目前期工作,从 2016 年起开发储备重大服务业项目 100 个以上,且逐年有增长;做好产业链招商、招商引资项目编制;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衔接跟踪国家、省财政性资金,落实由财政承担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经信部门:抓好工业项目前期工作,从 2016 年起开发储备重大工业项目 100 个以上,且逐年有增长;负责办理工业技改项目的审批上报工作;积极争取工业项目国、省专项资金;做好涉及工业类产业链招商资料的准备。 农业部门:抓好农业项目前期工作,每年开发储备重大农业项目 100 个以上,且逐年有增长;积极争取农业项目国、省专项资金;做好涉及农业类产业链招商资料的准备。 城乡规划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开展规划选址等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办理项目规划报批相关手续。 住建部门:负责开发储备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建设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房产部门:负责开发储备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建设等项目,负责督促协调办理项目前期相关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开发储备重大土地整理、矿产开发、地质灾害治理等项目,负责办理项目土地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环保部门:负责开发储备重大环境保护治理项目,负责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水利部门:负责开发储备重大水利、水电项目,负责办理涉水项目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林业部门:负责开发储备重大林业产业及基础设施项目,负责办理项目林地报批相关许可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商务部门:负责开发、储备商贸物流、招商、内联引资重大项目,组织实施有关前期工作;负责产业、内联引资项目、产业链招商的发布和推介,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参加各种招商活动,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实力企业落户。 安监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储备重大项目业主落实安全预评价论证,负责办理项目安全许可相关手续,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交通运输、国有资产监管、旅游、电力、科技、文化、教育、卫生、民政、人社等部门:负责开发储备本行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本行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文物、气象、水文、地震、质监、安监、消防等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负责办理或申报办理有关许可手续。 郴州高新区、郴州经开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负责研究编制区域重大项目计划,落实建设条件,做好协调服务,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项目主体单位(业主):项目业主是项目前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超前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的编制和评估论证、申报、征地拆迁等工作,落实建设条件。 六、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机制 (一)强化工作责任机制。 健全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联席会议统筹、指导、协调、督促作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实行“领导联系、部门牵头、项目业主负责、专门班子落实”的推进机制,将目标任务通过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部门、企业和责任人。市本级每年从前期项目计划中筛选确定 20 个左右重大前期项目实行市级领导挂点联系,对特别重大项目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督促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市政府督查室组织会同有关单位每年督查一次重大前期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二)创新产业项目开发与挖掘机制。 一是各级各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行业规划时,要同步编制配套项目册,做好项目储备,没有附项目册的规划,市政府一律不予批准。二是建立产业链开发项目机制。各级各产业园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自身资源、产业和区位等优势和特色,确定几个重点产业,明确责任领导和部门,按照拉长产业链、做强产业链和配套产业链要求,开发包装一批产业项目,并争取与国内外相关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合作,形成具体前期项目和招商项目。三是对各级各产业园区对重大产业项目开发实行目标管理,每年年初下达目标任务。 (三)建立重大前期项目会商和发布机制。 建立项目论证会商制度,市、县开发包装重大项目要注重实效,对特别重大的前期项目建立发改、经信、农业、财政、国土、城乡规划、环保和金融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紧密结合市场前景、产业政策、土地政策、规划情况、环保政策、金融政策等对拟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会商论证,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提供科学依据,减少盲目性。建立重大招商项目发布制度,由发改和商务部门每年 3 月份以前,通过重大招商活动、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等发布每年招商的重点产业链和项目。 (四)健全前期工作调度机制。 充分发挥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联席会议的统揽作用,建立完善“月调度、半年通报、年考核”的调度跟踪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适时召开专题调度会,协调解决重大前期项目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加强点对点调度,以问题为导向,落实好解决问题的程序和个性化方案,推动项目前期工作。 (五)完善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加强政府引导,通过各级增加财政投入,鼓励和引导项目业主加大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市财政每年根据情况足额安排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一是市本级水、电、路、气、讯及民生发展如机场、铁路等,需报国家和省审批核准的特别重大项目前期研究、开发储备、论证、申报工作;二是市本级审批项目的评审经费;三是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引进重大战略投资者的前期经费;四是市本级产业链项目开发以及招商引资阶段暂无明确业主的重大产业项目前期经费;五是纳入市级年度前期工作计划并完成任务项目以奖代补。经费使用具体包括项目研究和专题论证,项目储备及项目库建设,编制项目建设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等文件,环境影响、节能、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评估评审、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申报程序由项目法人或责任主体单位每年年初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市发改委综合汇总后根据相关规划和计划初审,商市财政部门提出经费安排计划,由市财政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下达实施。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各项目单位每季度向市发改委报送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市发改委每年年底商市财政部门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并报市政府,对不按规定使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一律予以收回。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六)加强考核激励机制。 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开发储备数量、项目开工数量、产业项目开发等内容。充分运用考核结果,在申报安排国、省、市项目资金时,与项目前期工作挂钩,重点向项目前期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园区倾斜,优先安排储备库中项目,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完成较好的项目。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6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