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17〕16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取消下放承接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经研究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和下放56项行政权力,承接2项行政权力,对6项行政权力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下放、承接、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继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过去公布的行政权力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和部分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9项) 2.下放和部分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47项) 3.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2项) 4.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计6项)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10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下载查看: 郴政发〔2017〕16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