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政发〔2017〕9号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的 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根据国务院、省人民政府简政放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参照国务院审改办《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审改办函〔2015〕52号)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受上级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审核转报类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和《中省垂管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以下统称《目录》),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标准化的要求,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本单位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不得在《目录》之外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严禁随意新增、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及时公布本级政府2017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行政许可事项的编码将待上级编码规则确定后另行公布。 过去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市本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105项) 2.受上级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61项) 3.审核转报类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28项) 4.中省垂管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6项) 郴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7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